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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房屋拆迁委托须知

办理房屋拆迁委托须知

 

各位居民朋友,为了便于您快捷的办理房屋拆迁委托公证的相关手续,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。如果您在阅读完本须知后仍有疑问,您可以向本公证机构人员咨询。
天津市河西公证处
 
一、对委托人身体状况的要求
委托人本人必须神智清楚、有语言表达能力,患有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的人不能办理委托公证。公产房的委托人应为房屋承租人本人,私产房的委托人应为产权人夫妻双方。私产房夫妻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拆迁的,委托人为不能亲自办理拆迁事宜的夫妻一方。
 
二、需要携带的证件
1、公产房:
(1)承租人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;
(2)拆迁涉及的《公房租赁合同》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(3)拆迁需要办理事项的委托格式。
 
2、私产房:
(1)产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有结婚证的带结婚证;
(2)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的,必须带结婚证;
(3)拆迁涉及的房产证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(4)拆迁需要办理事项的委托格式。
 
三、联系我们
1、河西公证处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杭州道1号(海河中学对面)
2、咨询电话:23278669、23278668、23278667、23278635、23278670
3、公交乘车指南:海河中学站:186、503、629、652、688、808、823、830、93、96;图书大厦站:13、20、3、606、631、641、650、659、685、693、846、860、866、867、868、962、观光1路。